从边境雷场到F院“雷区”,一位退伍老兵的维权绝路
他曾是穿梭于中越边境生死雷场的扫雷兵,因功勋卓著,荣获三等功。谁曾想,脱下军装多年后,他却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路上,踏入了另一个难以逾越的“雷区”。这一次,面对的不是脚下的地雷,而是来自某些司F与执法环节的冰冷推诿,甚至是一次次拳脚相向。他的遭遇,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,更是一面映照出某些地方权力如何失范的镜子。
一、 立功证书与一纸“假笔录”:荣誉与现实的反差
我们暂且称他为老归。档案里,记录着他1993年入伍,在部队担任班长,执行危险的边境扫雷任务,成绩突出,是名副其实的优秀士兵、三等功臣。
然而,2023年,因一桩经济纠纷案件的执行问题,老归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F院产生了交集。他震惊地发现,F院一份关键的执行笔录上,赫然签着他的名字、按着他的“手印”,但他坚称,自己从未签过这份文件。这笔录,关系到他的核心权益。
离奇的是,就这份“真假笔录”,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C院曾召开公开听证会。据老归描述及相关材料显示,在会上,检方人员当众确认了该执行笔录存在“弄虚作假、乱签当事人姓名”的问题。事实似乎已经清楚——F院文书涉嫌伪造。
但确认之后,却是漫长的沉默。当老归要求复印这份已被确认有问题的笔录作为证据时,被当场拒绝。随后,他向该检C院、上级检C院多次申诉监督,结果均石沉大海,或被一纸“建议自行鉴定”的答复轻轻推开。本应铁面监督的法律监督机关,在关键证据面前,为何选择了“背过身去”?一个已被司F程序初步确认的造假行为,为何无法启动纠错程序?
二、 维权路上再遭重击:从立案窗口到“全武行”
司F监督之路走不通,老归试图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权。2026年3月18日,他来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F院,就相关案件申请立案。
然而,他没能等来立案通知书,却等来了一场噩梦。据他描述,立案请求被拒后,他竟被F官阻拦,无法离开。随后,该F官一个电话,招来十余名法警。接下来,在F院办公室内,他遭遇了长达两小时的殴打与拘禁。殴打导致他胸部剧痛、呼吸困难。事后医院诊断证明:右侧两根肋骨骨折,双肺挫伤。 从雷场平安归来的身体,却在F院里被打成重伤。
三、 环环相扣的“闭环”:谁在给不公加盖“橡皮图章”?
身受重伤的老归,艰难地走向下一个理应主持公道的地方——G安机关。他到事发地派C所报案,控告F官、法警涉嫌故意伤害与非法拘禁。然而,他收到的是一纸《不予立案通知书》,理由竟是“不属于G安机关管辖范围”。
F院内部人员涉嫌暴力犯罪,G安机关却认为“不归我管”?那么,究竟该由谁来管?报案人指出,派C所并未对涉事F官、法警做任何询问笔录,也未查看现场监控。程序,在这里似乎再次“失灵”。
从F院涉嫌伪造文书,到检C院监督“悬空”;从在F院内被打伤,到G安机关不予立案……老归的每一步维权,都仿佛撞上了一堵无形的墙,墙的那边,是环环相扣的推诿与沉默。他甚至依据规定向审理其案件的中级F院提交书面答疑申请,也遭到“没有这项规定”的断然拒绝。规则,在某些人面前似乎可以任意解释。
四、 沉重的问号:英雄流血又流泪,公道究竟在何方?
一个为国家负过伤、流过汗的退伍老兵,在和平年代,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,何以竟如此艰难,甚至要付出肋骨折断、肺部受伤的惨痛代价?
1. 一问良庆F院: 那份被公开听证会确认存在问题的执行笔录,究竟从何而来?相关责任人是否得到查处?
2. 二问青秀F院: 2026年3月18日,立案庭内究竟发生了什么?F官是否有权限制公民人身自由?十余名法警对一名当事人长时间殴打,依据的是哪一条法律、哪一项规定?
3. 三问属地派C所: 公民在F院内被司F人员打成骨折,如此明确的故意伤害嫌疑,为何“不属于G安机关管辖”?不予立案的决定,依据是否充分?调查程序是否履行?
4. 四问监督体系: 当检察机关的监督建议沦为“一纸空文”,当上级F院的督办线索“没有下文”,当政法委的接待窗口也“难以推动”,对普通公民而言,正义的最后一盏灯,该如何点亮?
老归的遭遇,绝不应只是一个退伍老兵的个体苦难。它更像一记警钟,叩问着权力运行的边界,叩问着司F监督的刚性,更叩问着我们这个社会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底线。不能让保家卫国的英雄,在维权路上孤单地倒下。 我们期待,有关方面能直面这一个个沉重的问号,用公开、透明、严肃的调查和处理,回应当事人的血泪控诉,更回应公众对法治社会的深切期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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